

多次調解后,消費者與南昌宴會meet酒店就退款金額,仍未能達成一致。
近日,裘女士向《百姓之聲》欄目投訴稱過年前在紅谷灘區宴會meet酒店預定了婚宴,日子定于2月9日,不過由于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的影響,婚宴不得不取消。
現在裘女士因為已經簡單地舉辦過婚禮,要求宴會meet酒店退還五千元訂金。但是宴會meet酒店拒絕了裘女士的請求,只表示愿意退還2500元,剩下的部分則換成2500元的消費卡,這讓裘女士難以接受。
協商多次未能滿足裘女士訴求
據了解,裘女士已經找到市場監督管理局沙井分局(后文簡稱沙井分局)就此事進行調解,但是調解了2次,雙方退款金額未能達成一致。裘女士說由于雙方家長對結婚日期有要求,所以雙方還是按照原定計劃,在家里簡單舉辦了婚禮,現在已經沒有必要再辦一次婚禮了。
裘女士的訴求是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而且自己沒有享受婚宴的服務,酒店方面理應退還全部款項。
調解終止后消費者可走法律程序
沙井分局的萬局長告訴中國江西網記者,沙井分局已經進行了2次調解,目前雙方就調解均為達成協定。由于此事屬于消費糾紛,市監部門并沒有強制性的執法權利,建議消費者終止調解,可以進一步走法律程序。
酒店:目前經營困難
宴會酒店的負責人吳女士告訴記者,現在酒店方經營非常難,也希望雙方能多些理解。現在協商的大致方案是退一半的現金和一半的消費卡,也希望大家各讓一步,也希望事情盡快解決,所有事情都走向正軌。
江西豫章律師事務所劉太金律師認為商家應該全額退還給消費者訂金,合同法里已經明確了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二款規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2020年2月10日,全國人大法工委就疫情防控有關問題答記者問中,明確答復,當前我國發生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這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為了保護公眾健康,政府也采取了相應疫情防控措施。對于因此不能履行合同的當事人來說,屬于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實務中,也可以參考2003年非典型肺炎期間最高人民法院確認非典疫情屬于不可抗力的判例(2011民申字第199號民事裁定書2016最高法民再220號民事判決書)。
合同雙方能否因疫情導致合同不能履行而解除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九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庇捎谛鹿诜窝滓咔榈陌l生具有突發性,因此,新冠肺炎疫情可以認定為民法上的不可抗力,當事人可主張解除或者變更相關合同,可以向商家申請退款。
江西豫章律師事務所劉太金律師告訴中國江西網記者,眾所周知是,當時各省各地陸續啟動一級響應,按照一級響應規定,事發地縣級以上政府可以在本行政區域內采取限制或者停止集市、集會、影劇院演出,以及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動,舉辦婚禮,屬于人員聚集活動,即使客人不取消,婚慶公司也不能繼續為客戶舉行婚禮,如果強行舉辦婚禮,就是觸犯法律行為,就會受到處罰。
因此新人不能舉辦婚禮,所以合同不能繼續履行,就該退回定金,造成損失按照公平責任承擔。
疫情防控部門對消費糾紛沒有相關指導意見
中國江西網記者致電了南昌市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其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目前就此類問題沒有相關指導意見,類似投訴可以在合同法以及民法通則里找到解釋。如果消費者不能達成調解,也建議走司法途徑。
裘女士認為酒店方無理取鬧
裘女士認為酒店此舉無益于事情的解決,出現不可抗力的因素時需要消費者一起承擔。但是如果酒店賺錢盈利時,會讓消費者分紅嗎?同理,你現在把錢退還給我,我認可你的品牌、店。我們作為消費者還會回來消費,而不是現在三番兩回跑市監部門來協調糾紛。